鳳梨不耐長期貯藏,也不易催熟,因此未熟與過熟的果實都會影響品質。果實的採收依銷售目的,成熟度判定如下:
一、品種與成熟度之判斷:果實成熟度可依果皮轉色程度進行判斷。
開英種:春季生產的果實在果皮1/2變黃、夏果在果皮1/3變黃、冬果在果皮2/3變黃時為採收適期,但肉聲果(易發生「青皮黃」)及奈乙酸鈉鹽處理之果實,由於果皮較綠,因此須以果目展開度及果實彈聲作為採收標準。
台農4號:果皮1/2變黃時為採收適期。
台農11號:須待果實外皮全部變黃時為採收適期。
二、銷售目的與成熟度:
外銷用鮮果宜較內銷用果提早數日採收,以適應長程運輸,但不可採收未成熟之果實,以免影響品質。通常外銷用的開英種以果實基部第一層果目變綠黃色者為適當。台農4號為春季生產之果實,以果皮1/2至2/3變綠黃色時採收,夏果則以果皮1/4至1/3變綠黃時為採收適期。
〔參考資料:鳳梨栽培管理技術。2002。農業試驗嘉義分所。中國園藝學會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〕